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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渝中府發〔2020〕8號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1號)及《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有關要求,區政府對全區涉及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經區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務會議審議,區政府決定對《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渝中府發〔2017〕30號)等6件涉及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備注 |
1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 | 渝中府發〔2017〕30號 | |
2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渝中區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的通知 | 渝中府發〔2018〕25號 | |
3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中區專利資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 | 渝中府辦〔2014〕157號 | |
4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中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代理單位備選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渝中府辦〔2016〕39號 | |
5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中區創業就業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 渝中府辦〔2016〕73號 | |
6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中區深入推進商標品牌興區戰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渝中府辦〔2017〕134號 |